《市政府关于大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推进“美丽农居”建设 加快推动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的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索引号 | 014006438/2022-07339 | 生成日期 | 2022-12-27 | 公开日期 | 2022-12-30 |
文件编号 | — — | 发布机构 | 体育365_365bet投注技巧_365bet注册网址人民政府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附件下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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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市政府关于大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推进“美丽农居”建设 加快推动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的意见》政策解读 |
信息索引号:014006438/2022-07339 | 发布机构:体育365_365bet投注技巧_365bet注册网址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2022-12-27 | 公开日期:2022-12-30 | 文件编号:— — | 效力状况: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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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决策部署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相关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办厅字〔2022〕25号)和《关于深入推进现代“美丽农居”建设的意见》(锡委发〔2021〕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大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深入推进“美丽农居”建设 加快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一是上级有要求。2018年9月,为改善苏北农村住房条件,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到2021年底,全省改善了30万户苏北农村住房,为全国贡献了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江苏样板。进入“十四五”新阶段,中央提出要大力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其中推动农房改善是重要内容;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苏中、苏南结合实际,积极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2022年3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关于印发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省级对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实施督查激励”,同时要求各地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取得实效。
二是范围有扩大。我市已经出台的现代“美丽农居”建设的工作对象是全市的规划发展村庄,而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的工作对象是全市所有村庄的农户,实施的范围更广。
三是重点有变化。省级文件中将“着力推动农村危房整治、着力改造困难群体危房、着力推进老旧农房改善”等作为工作任务,重点推进198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改造改善,支持鼓励1981年至2000年所建农房的改善,对有安全隐患的优先及时改造。相较于我市现代“美丽农居”建设的有关要求,工作重点更为突出。
因此,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我市推进的“美丽农居”建设相比较,在工作范围、工作对象和工作标准上进一步扩大,故我市及时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文件要求制定并出台了我市的《意见》。
二、《意见》的属地特点是什么?
在严格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办厅字〔2022〕25号)要求基础上,《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现代“美丽农居”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并统筹推进。
三、《意见》的总体目标是如何确定的?
《意见》的总体目标是:2022—2026年全市改善5万户以上农村住房(江阴市1.2万户、宜兴市2.5万户、锡山区4000户、惠山区7500户、滨湖区1000户、新吴区500户),力争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危房消险解危、2026年底前基本完成1980年及以前建的且农户有意愿的农房改造改善。我市的目标确定主要参照省确定的原则,全省2022—2026年的改善目标为50万户,据与省厅对接了解,确定这一目标的依据是全省共有54万余户1980年前的农房。我市1980年前的农房5.51万户,按照同比例测算,故本次拟定的目标为5万户。同时,各县区的指标任务也是按照各县区的占比进行统筹确定。
四、《意见》中的重点工作有哪些?
《意见》在将省级文件八项工作任务相关要求细化落实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了七方面的重点工作:一、着力推动危旧农房改造,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二、着力推动现代“美丽农居”建设,加快农房改善和村庄现代化进程;三、着力改造困难群体危房,保障群众住房安全;四、着力加强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建设高品质农房;五、着力彰显乡村风貌,传承吴文化地域特色;六、同步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七、同步促进农村全面发展。
其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着力推动现代‘美丽农居’建设”为我市的特色工作。
五、《意见》中总体目标任务的实施时间段是什么?
《意见》的实施步骤中明确,我市在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危房消险解危工作,在2026年底完成5万户农房改善的工作目标。
六、我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的组织领导体系是什么?
《意见》中明确,在省联席会议的指导下,建立市、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并参照省联席会议模式,成立体育365_365bet投注技巧_365bet注册网址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统筹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
七、针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是否有相应管理机制?
《意见》中明确,在初步完成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及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危房改造的基础上,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并对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隐患进行动态核查,坚持因地制宜、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对特别困难的群众落实好托底安置。
八、针对农房建设安全是否有相应要求?
在省行动方案中工作任务包括“着力加强农房建造管理”的内容。我市一贯以来把农房建设质量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在先期出台《体育365_365bet投注技巧_365bet注册网址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工作操作指南(试行)》的基础上,于2022年5月,为进一步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制,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锡建村〔2022〕1号)。
本《意见》在“着力加强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建设高品质农房”中将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相关管理责任予以进一步明确,确保农房质量和安全。
九、相关工作开展是否有资金支持?
《意见》中明确:省级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奖补资金用于规划发展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对于1980年及以前建的进入规划发展村庄建设“美丽农居”的农房,在市定政策基础上,省补资金同步下达相关行政村。
市定政策按照《体育365_365bet投注技巧_365bet注册网址“美丽农居”建设市级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锡建村〔2022〕4号)文件执行。
《意见》中同步明确,各地要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新增预算安排、强化资金保障。
十、《意见》开始实行的日期是何时?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行。